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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20年!莆田这个单面街恶势力团伙全部被判刑!

日前

秀屿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

被告人补子日聪、拉马么拉歪等

8名恶势力团伙成员

已被秀屿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具体判决如下

被告人补子日聪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传播性病罪、容留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78万元;

被告人拉马么拉歪犯强迫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被告人赤黑尔曲犯组织、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阿孙约呷犯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被告人吉力成日犯容留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被告人俄底么子牛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万元;

被告人木跑么色各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兰连此呷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2019年以来,被告人补子日聪、拉马么拉歪夫妻为达到在城厢区单面街一带组织妇女卖淫并收取抽成费用等目的,纠集被告人阿孙约呷、吉力成日、兰连此呷、赤黑尔曲、俄地么子牛、木跑么色各、同案人火补舍日(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建立“兄弟群”“兄弟姐妹群”等微信群、经常聚餐、唱歌等方式互相通风报信和共同商议非法行为,并购买刀棍等凶器实施了与其他卖淫团伙争夺地盘、恐吓殴打破坏嫖娼规矩的嫖客、欺压无辜百姓,扰乱破坏当地群众生活秩序等寻衅滋事的行为,而且还实施了强奸妇女,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故意传播性病等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及治安秩序。

(来源:秀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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